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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的意义是什么?

来源:北京继承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lhlhls.com/ 时间:2021-12-08 17:12:36

  有时,一些争议方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是诉讼,当事人也对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表示认可。这个仲裁在法律上是什么意思?仲裁应遵循哪些原则?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仲裁是什么意思

  仲裁,俗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否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仲裁法)之规定,凡是合同投资者、合同交易所、合同公司、合同登记结算机构与合同交易服务机构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只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就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合同争议。

  仲裁要遵循什么原则

  1、协议仲裁的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或裁或审的原则。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3、协议管辖的原则。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4、不公开仲裁的原则。由于仲裁往往涉及商业信誉,当事人之间发生财产纠纷时,往往不愿公诸于众,因此《仲裁法》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5、独立行使仲裁权的原则。为保证仲裁结果的公正性,《仲裁法》规定,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6、一裁终局的原则。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实践中,不仅诉讼可以解决纠纷,有时申请仲裁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说,应该知道如何申请仲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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