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

北京继承纠纷律师

BEIJING LAWYER
  • 13911056513

律师文集

张涛

联系我们

  • 姓名:张涛
  • 手机:13911056513
  • 邮箱:13911056513@139.com
  • 证号:11101200510980283
  • 律所: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

遗产继承诉讼费的计算

来源:北京继承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lhlhls.com/ 时间:2021-12-08 17:12:45

  继承是一种民事活动,只有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才会依法发生,因为继承会涉及财产问题,如果分配不均,容易引起继承人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遗产诉讼费用的计算呢?

  一、遗产继承诉讼费的计算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继承权的实现是怎样的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三、继承权主体是谁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综上所述,继承纠纷一般是关于是否有继承权、财产分配等。所以最好是当事人在解决纠纷的时候进行协商,而法律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律师

张涛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