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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来源:北京继承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lhlhls.com/ 时间:2021-12-08 17:12:21

  在现实生活中,农村村民有权拥有自己的房子。因为宅基地问题,他们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然后,我们会有问题。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力吗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在村民间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将房屋转让给村外的其他人,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包括房屋的地址、价款、结算方式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合同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律地位。村民将房屋出售给村民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村民将房屋出售给村外人员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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